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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物品没出险却造成其他物品损失应怎么办 |
发布时间:2011-12-13 12:47:19 浏览次数: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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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于2011年3月在人保网上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他只选择投保了彩电与音响,保额8000元,保期为一年。2011年8月煤气引发大火,王先生情急之下,只抢救出了彩电、音响和现金,来不及救出其他物品,结果导致其他物品损失5000元,王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人保很快就派专员来查勘、定损,事后王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王先生在之后的几天,从朋友那里了解到,他朋友也碰见过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朋友没有抢救被保物品,不过火灾情势比较小,也没有造成被保物品损失,他朋友投保的那家保险公司就没有赔偿,只是给予王先生的朋友几百块钱作为安抚,原因是出事故的物品不在保险范围内,而在保险范围内的物品没有出事故,所以保险公司不赔偿。王先生听说后,便上网查阅相关条例,确实如他朋友所说,不在保险范围内的物品不给予赔偿,王先生十分失望,也很后悔,觉得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他的损失了,但没想到的是,就在不出一个月的时间里,人保网销将赔偿金5000元赔付给王先生。这让王先生喜出望外。 由此事件,小编了解到,确实有王先生他朋友所说的那种情况,并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保险法》第24条明确规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收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所以,他朋友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有权拒赔的。 但是王先生的情况却不同,人保网销专家指出:根据《保险法》第41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因此,保险公司应赔付王先生损失。 判断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被保人的损失是否认作是施救费,假设发生灾害时,王先生抢救其他物品,而不是彩电和音响,保险公司无疑要承担保金,王先生完全可以这样做,也可以名正言顺的获得赔偿,但王先生选择以损失其他物品的方式救出保财产,即为了尽量防止或减少标的损失,无暇顾及其他物品,从这一点上看,应将其他物品损失金额认为是施救费用。 对此事,王先生感到十分欣慰,并称赞人保网上保险是值得信赖的保险公司,不但赔付速度快,并且服务态度十分好。通过对王先生理赔案例的分析,说明广大投保人应当选好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并且在平时多累积这样的法律知识,以防保险公司不法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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