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品牌和售后服务是广大消费者追求的目标。但是如果花了很高的价钱购买的产品,其质量和服务却都不能让人满意,那么,这个品牌就会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大打折扣。
近日,河南省濮阳县消费者王先生向本站反映:2009年9月15日,他在河南省濮阳市联华商场361°专卖店购买了一双新上市的运动鞋,型号是L9dD8509 ,价格为323元,保修期三个月。但是这双361°运动鞋穿了还不到三个月,就出现断面现象,为此,2009年12月13日,王先生找到销售商要求返厂退换。一周后,商家通知王先生去拿鞋,但王先生发现,自己的这双361°运动鞋根本就没有更换,也没有修好,这让王先生很生气。王先生表示:鞋子在没有超过保修期的情况下断面,与其质量有直接关系,厂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王先生希望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对消费者的投诉置之不理
据悉,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品牌、研发、设计、生产、经销为一体的综合性体育用品公司,其产品包括运动鞋、服装及相关运动配件等,下辖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三六一度(厦门)工贸有限公司。2005年、2006年,361°相继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迅速成长为行业领跑者。
那么,作为一家知名企业,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为了解情况,2010年1月27日16时21分,就消费者王先生反映的问题,本站以书面形式对“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进行采访:
1.贵公司生产的“361°运动鞋”为何会出现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对此有何解释?
2.对购买了被投诉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公司如何保障?
3.未售出的同款产品是否存在同样问题,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4.贵公司如何处理此次投诉事件,将采取什么措施重新树立广大消费者对贵公司产品购买的信心?
2010年1月27日16时25分,本站致电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0595-85190555-560),前台工作人员称已收到采访函件,会把此情况向有关负责人汇报,然后把处理结果尽快作出书面回复。
但截至发稿时,本站未接到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的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