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强
“石化行业节能减排压力很大,国资委、工信部很着急。”5月10日,中国石油[11.11 1.18%]和化学联合会(下称“石化联合会”)会长李勇武对记者表示,种种迹象显示,产能过剩已经在烧碱、聚氯乙烯、电石等石化行业蔓延。
李勇武说,石化联合会正配合政府部门完善《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和标准,推动政府出台产能过剩退出和补偿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石化业50%的产品供需基本平衡但偏多,20%的产品是供过于求,只有30%的产品是供不应求,而新投资的项目大多是低端产品的重复建设,过剩问题会非常严重。”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表示。
据李勇武介绍,为促进过剩产能退出,石化联合会已配合工信部完成纯碱、烧碱、聚氯乙烯、黄磷、电石等行业市场准入条件的制定和修订。
产能过剩、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是传统石化产业发展的痼疾。
“某一个城市,两个纯碱项目相距只有十几公里;一个省份规划了1200万吨甲醇项目,另一相邻省也规划了600万吨的产能项目。地方政府的投资热情高,大上项目的举措比比皆是,往往不考虑市场需求,只顾投资建设。”石化联合会一位人士告诉记者。
产能过剩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开工不足。根据石化联合会统计,2009年烧碱行业装置开工率不足70%,磷肥行业开工率在70%左右,聚氯乙烯开工率仅为54%,甲醇开工率不足40%。
尽管如此,一些行业投资仍在加速。2009年磷肥、农药、橡胶制品、无机盐等行业投资均超过32%,大大高于行业投资平均水平。
“新增项目大多集中在一些中西部省份,虽然对于产能过剩有所了解,但地方政府仍乐此不疲。他们的理由是,中西部资源[26.34 -0.90%]优势,有煤,有天然气,还有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上述石化联合会人士说。
“工信部正在制定过剩产能政策约束机制。主要是从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投资、土地、金融、价格、税收、工商等方面禁止落后产能进入,限制落后产能生产。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价格机制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抑制高消耗、高排放产品的生产。”李勇武说。
按照上述方法和原则,工信部下发的《纯碱行业准入条件》、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下发的《氮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便对相关生产企业布局、规模与技术装备、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做出了严格限制和管理。同时要求新建和扩建项目必须靠近原料资源地和消费市场。
比如,鼓励氮肥企业将生产装置向资源地和消费地转移,在生态环境敏感地区和严重缺水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氮肥生产装置;中、东部地区,西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扩建氨碱项目,西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扩建联碱项目。
对于上述制度规定,有石化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制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措辞上也是‘鼓励’、‘应’,并不严厉。个别地方政府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求功心切,打政策的‘擦边球’,为产能过剩项目的发展大开方便之门。但是准入制度有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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