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跨境电商资金结算政策问答
1.目前针对跨境电商支付结算服务方面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跨境电商企业整个支付结算流程中,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体越少,支付结算手续费成本越低。人行深圳中支-直 鼓励深圳辖内银行和
支付机构细化出口型跨境电商平台的资金结算方案,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支付结算成本,提高资金结算效率,满足多样化资金结算需
求,利略自优势开展有竞争和良好合作。
2.跨境电商企业可以通过境外的支付机构收款吗?
答:可通过境外的持牌机构收取外币资金,但在境内结算环节,由外汇指定银行或获得外汇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进行结算。目前,
深圳辖内支付机构中,可以开展外汇支付业务的有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3.跨境电商企业可在银行开立哪些账户,于资金结算?
答:根据规定,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境外机构可开立外汇NRA账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
汇NRA账户可直接办理结汇。跨境电商企业可通过关联境外企业在商业银行自贸区分支机构开立外汇NRA账户用于资金结算。
二二、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政策问答
1.跨境电商收取货款有什么合规途径?
答:目前主要有银行和支付机构两大途径。跨境电商从事传统贸易,在获取海关报关单、合同或发 票等交易单证后可以直接通过银行进
行资金收付和汇兑。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电商小卖家,可以在银行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经常项下货款收支。对于经常项下小额、零星的贸易结售汇,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内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办理,不用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如果不能取得纸质交易单证,又想通过银行办理外汇资金结算,可以通过有资质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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