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委常委,洋河镇党委书记荣佑文因涉嫌挪用国库公款920万元、受贿420万元案件,近日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据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被告人荣佑文在担任宿迁市宿城区区委常委、洋河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政府财政资金920万元人民币,于2009年8月至9月间,借给洋河镇一开发商李盛的某有限公司使用,其中600万元经被告人荣佑文授意李盛挪用给自己在沭阳县做工程的堂妹荣丽。注册其在宿迁市的荣盛置业有限公司,并作为被告人荣佑文个人在荣丽处的投资。
同时,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还认为,自2009年初至2010年底,被告人荣佑文在担任宿迁市宿城区区委常委、洋河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420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11年7月15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荣佑文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2011年7月18日由宿迁市公安局执行了逮捕。
2011年5月19日,东方早报一则《江苏宿迁被曝国库800万转给个人,疑为挪用公款》的报道在社会引起轩然大波。据东方早报报道,一张某银行的转账支票复印件,直指“江苏沭阳县地方库款专户中的800万被以土地款结回名义转账到个人名下。”
据东方早报消息,获取这笔资金的荣丽也被指“来头很大”,不仅是宿迁市沭阳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沭城镇党委书记司东亮的舅妈,还是宿迁市宿城区委常委、洋河镇党委书记荣佑文的堂妹。
当东方早报记者向沭阳县沭城镇财政所核实此事件时,该所所长丁厚银称,荣丽是宿迁市荣盛置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为要开发房地产,就准备把800万元的土地保证金打到沭阳县国土开发资金专户,但却打错到了沭城镇国库结算专户。
此案的反映人江苏浩宇有限公司法人陈颖群说,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擅自挪用国库公款的“窝案”,目的是抢占其公司合法取得的土地和再建房产项目,但仅有一人被追究。据宿迁市纪委,这笔被涉嫌挪用的公款共920万,李盛按荣佑文要求将其中的600万元转借给荣丽;荣丽又通过荣佑文从他人处另借200万,凑齐800万后荣丽以建设保证金名义于2009年8月20日、8月27日分两笔将这800万按司东亮要求转到了沭城镇财政所账上。
2009年9月8日,沭城镇财政所又将该笔款项退给荣丽。荣丽当天用这800万元注册了宿迁市荣盛置业有限公司。宿迁市纪委在材料中称:“荣佑文挪用公款过程司东亮和荣丽没有参与”。
目前,就社会舆论关注的被挪用公款的去向在哪里,是否归还了国库?对此,记者采访了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其在1月4日提供给记者的书面材料中称:“关于涉案款项,受益人李盛于2010年1月27日陆续归还上述借款,至2010年11月还清财政”。
2010年11月17日,经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在沭阳县调取的农业银行荣丽个人借记卡账户对账单上也显示,从2009年7月案发,截止2009年11月,从沭城镇国库转给荣丽个人的600万元的挪用公款,仍在其个人银行卡里,并没有在立案后立即足额归还国库。
据此案的律师雷汉舢说,为了查明此案,他曾查阅了沭城镇国库的银行日记账,发现挪用800万元公款的支出、记账有明显涂改痕迹,财务人员涉嫌存在涂改国库账册、隐匿或销毁国库有关800万元财务凭证的犯罪行为。但记者在宿迁市有关部门并没有得到证实。(记者 信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