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5月12日电(记者 郑晓冲)本网记者12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福建将投资3.3亿元,规划建设864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工程项目,今年年底前,福建所有县(市、区)中心城区建成1个青少年校外体育中心,进一步改善青少年体育活动设施条件。
据福建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12日介绍,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工程共规划建设项目864个,总投资3.3亿元。项目建设征地费用由地县级政府负责。地面以上项目建设投资由省级定额补助,其中县(市、区)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参照原有的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实行三类定额补助标准,分别给予300万元、210万元、90万元补助;乡镇和城市街道建设项目全额补助,每个乡镇项目省级补助10万元,每个城市街道项目省级补助15万元。
福建财政将安排1600万元奖励经费用于全省中心城区人口2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每地增建1个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省内按三个类别补助标准给予相应的奖励补助;同时还安排400万元用于奖励项目建设执行情况好的县(市、区)。
另据福建省群众体育处处长方大川12日向本网记者透露,目前福建各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选址工作已经结束,5月下旬计划完成建设项目征地规划审批和地质勘察工作,7月下旬项目将正式开工建设,计划于今年12月上旬竣工,交付使用。
按规划,今年年底前,福建所有县(市、区)中心城区都要建成1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所有乡镇和城市街道要建成1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福州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城市街道要建设2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
根据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方案,县(市、区)中心城区建设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内容为,室外灯光篮球场2片,小型足球活动场1个,室外健身器材若干件、1800平方米室内乒乓球、羽毛球、棋牌等综合活动馆一幢。乡镇和街道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内容为,室外灯光篮球场1个,室外健身器材若干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