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是在总部经济税收优惠里的一项,了解过的人大概都知道。也要不少企业通过此项方式筹划自身企业的所得税。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是核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根据个独企业所在的行业利润率情况,按照其营业额的10%作为它的利润,然后套五级累进税率征收其个人经营所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公司形式,没有法人资格,但是是属于企业的范畴(小规模纳税人),所以需要缴纳的税款项也就是增值税、附加税以及个人经营所得税(个税),但这里的个税跟个人的工作薪金的个税是不重合的,也不会汇到一起叠加来算。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独企业如何交税:
1、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